「歷代人對李白欣賞的興趣大大超過了研究的興趣,這是搜集資料過程中所獲得的總體印象,一個十分鮮明而強烈的印象。」──裴斐〈李白研究與欣賞──《李白資料彙編‧金元明清之部》出版感言〉
如上,讓我廚個痛(。
《李白全集校注彙釋集評》各篇鏈接→ http://missinglibai.lofter.com/post/1cbe287a_1203593c
《李白資料彙編》各篇鏈接→ http://melodielee.lofter.com/post/3b2642_fc3bbf8
讀書筆記兼推廣安利。
抄錄各種酬贈題詠評論李白相關詩文,日更。
2016.7.9把子博私信功能打開了

[唐] 李白〈猛虎行〉(一作猛虎吟)

猛虎行(一作吟)  李白

朝作猛虎行,暮作猛虎吟(一作「行亦猛虎吟,坐亦猛虎吟」)。腸斷非關隴頭水,淚下不爲雍門琴。

旍旌(一作旌旗)繽紛兩河道,戰鼓驚山欲傾倒。秦人半作燕地囚,胡馬翻銜洛陽草。

一輸一失關下兵,朝降夕叛幽薊城。巨鼇未斬海水動,魚龍奔走安得寧?

頗似楚漢時,翻覆無定止。朝過博浪沙,暮入淮陰市。

張良未遇韓信貧,劉項存亡在兩臣。暫到下邳受兵略,來投漂母作主人。

賢哲恓恓古如此,今時亦棄青雲士。

有策不敢犯龍鱗,竄身南國避胡塵。寶書玉劍挂高閣,金鞍駿馬散故人。

昨日方爲宣城客,掣鈴交通二千石。有時六博快壯心(一作快寸心),遶牀三匝呼一擲。

楚人每道張旭奇,心藏風雲世莫知。三吳邦伯皆(一作多)顧眄,四海雄俠兩追隨(一作皆相推)。蕭曹曾作沛中吏,攀龍附鳳當有時。

溧陽酒樓三月春,楊花茫茫(一作漠漠)愁殺人。胡雛綠眼吹玉笛,吳歌白紵飛梁塵。

丈夫相見(一作到處)且爲樂,槌牛撾鼓會眾賓。我從此去釣東海,得魚笑寄情相親。


【校記】

  [題]咸本、蕭本、玉本、郭本題下俱無一作吟注。

  [朝作猛虎行,暮作猛虎吟(一作「行亦猛虎吟,坐亦猛虎吟」)]咸本、蕭本、玉本、劉本、郭本《樂府》俱無一作二句注。《英華》作「行作猛虎吟,坐作猛虎吟」。行作,注云:一作朝作,又作行亦。吟,注云:一作行。坐作,注云:一作暮作,又作坐亦。

  [旍旌(一作旌旗)]咸本、《英華》俱作旗旌。蕭本、玉本、郭本、朱本、《全唐詩》本王本《樂府》俱作旌旗。《樂府》注云:一作旍旌。

  [傾倒]傾,蕭本、玉本、郭本《全唐詩》本《英華》俱作顛。

  [魚龍]《英華》作龍魚。

  [暮入]入,《英華》作宿,注云:一作入。

  [暫到]暫,咸本、蕭本郭本、元刊二十六卷本、《英華》《樂府》俱作蹔。

  [賢哲]哲,《英華》作達,注云:一作哲。

  [恓恓]《英華》作悽悽。蕭本以下各本俱作悽悽。

  [今時亦棄]《英華》作今將棄擲,注云:一作亦棄今時。

  [犯龍鱗]犯,《英華》作干,注云:一作犯。

  [玉劍]玉,《英華》《文粹》《樂府》俱作長。《文粹》《樂府》俱注云:一作玉。

  [挂高閣]挂,《英華》作束,注云:一作挂。

  [快壯心(一作快寸心)]咸本、蕭本、玉本、郭本俱無一作注。

  [三匝]匝,《樂府》作市。誤。

  [皆(一作多)顧眄]皆,咸本、蕭本、玉本、郭本俱無一作多注。《英華》《樂府》俱作多。《樂府》注云:一作皆。眄,蕭本郭本、元刊二十六卷本、《英華》俱作盻。王本作盼。

  [雄俠]雄,《英華》作豪,注云:一作雄。

  [兩追隨(一作皆相推)]咸本、蕭本、玉本、郭本俱無一作注。《英華》《樂府》俱作皆相推。《樂府》注云:一作兩追隨。胡本作相追隨。

  [曾作]曾,《英華》作亦,注云:一作曾。

  [當有時]當,《英華》作皆,注云:一作當。

  [茫茫(一作漠漠)]咸本、蕭本、玉本、郭本俱無一作注。《樂府》作漠漠,注云:一作茫茫。

  [胡雛]咸本、《文粹》《樂府》俱作胡人。咸本注云:胡人一作胡雛。

  [相見(一作到處)]咸本、蕭本、玉本、郭本俱無一作注。


【題解】

  《樂府詩集》卷三十一〈相和歌辭〉收此詩。於魏文帝詩題下注云:「古辭曰:『飢不從猛虎食,暮不從野雀棲。野雀安無巢,遊子為誰驕?』魏明帝辭曰:『雙桐生空枝,枝葉自相加。通泉溉其根,玄雨潤其柯。』《古今樂錄》曰:『〈猛虎行〉,王僧虔《技錄》曰:「荀錄所載,明帝『雙桐」一篇,今不傳。」』《樂府解題》曰:『晉陸機云:「渴不飲盜泉水」,言從遠役,猶耿介,不以艱險改節也。又有「雙桐生空井」,亦出於此。』」卷三十〈平調曲〉下注引《古今樂錄》曰:「王僧虔《大明三年宴樂技錄》:『平調有七曲:一曰〈長歌行〉,二曰〈短歌行〉,三曰〈猛虎行〉,四曰〈君子行〉,五曰〈燕歌行〉,六曰〈從軍行〉,七曰〈鞠歌行〉。』荀氏錄所載十二曲,傳者五曲。……其七曲今不傳。……武帝「吾年」、明帝「雙桐」,並〈猛虎行〉。」

  王注:「古辭云云,蓋取首句二字以命題也。」


【備考】

  王注:「琦按:是詩當是天寶十五載之春,太白與張旭相遇於溧陽,而太白又將遨遊東越,與旭宴別而作也。於時祿山叛逆,河北、河南州郡相繼陷沒,故有『旌旗繽紛兩河道,戰鼓驚山欲傾倒』之句。高仙芝所率之兵,多關中子弟,今既敗走,半為賊所擒虜,故有『秦人半作燕地囚』之句。又《唐書‧李泌傳》言:『賊掠子女玉帛,悉送范陽。』是又『燕地囚』之一證也。東京既陷,則胡騎充斥,遍於郊坼,故有『胡馬翻銜洛陽草』之句。明皇聽宦者之讒,不責仙芝以孟明之效,而即加以子玉之誅,是賊再勝而官軍再敗也,故有『一輸一失關下兵』之句。常山太守顔杲卿起兵討賊,河北十七郡皆歸朝廷。及常山破敗,河北諸郡復為賊守,故有『朝降夕叛幽薊城』之句。祿山方熾,未能授首,天下將帥疲於奔命,故有『巨鰲未斬海水動,魚龍奔走安得寧』之句。以下泛引張、韓未遇之事,以起己之懷長策而見棄,當時『竄身南國』,流寓宣城,書劍蕭條,僅寄壯心於六博,宜其有『腸斷』、『淚下』之悲矣。張旭以下六句,皆是美旭之詞。旭嘗為常熟尉,故以沛中豪吏比之,而賞其『胸藏風雲』,知其必有遇合之時也。『溧陽酒樓』指其相會之地,『三月』、『楊花』記其相遇之時。『丈夫相見且為樂,槌牛撾鼓會眾賓』,想見一時在會諸人,多有四海雄俠,非齷齪儔伍。傾心倒意,其樂宜矣。而太白於此又將有東越之遊,故曰:『我從此去釣東海,得魚笑寄情相親。』以示眷戀不忘之意。詩之大旨,最為明晰。楊、蕭二氏以『秦人半作燕地囚』為西京破後之事,『一輸一失關下兵』為哥舒翰靈寶敗績。潼關失守,『朝降夕叛幽薊城』為史思明奉表歸降,已復背叛。此皆十五載春三月以後事,引證殊欠甄確。或謂:『天寶十五載以前,長安未破,則與「秦人半作燕地囚」之句不合。河北十七郡雖歸朝廷,而幽州乃范陽郡,薊州乃漁陽郡,二州實為賊守,則與「朝降夕叛幽薊城」之句不合,似未可以舊說為非也。』琦按:劉昫《唐書》:『高仙芝領飛騎、彍騎及朔方、河西、隴西應赴京兵馬,並召募關輔五萬人,繼封常清出潼關進討。』是其兵多秦人也。既敗之後,半為燕人囚執,據此引證,有何不合?至於河北一道俱為祿山所管轄之地,故舉其大勢而言曰幽薊。又按《唐書‧地理志》:『河北道,蓋古幽、冀二州之境。』薊字或是冀字之訛,亦未可定。若必據文責實,則思明之以幽薊降也,在至德二載之十二月,其叛也,在乾元元年之十月,相去一年,『朝降夕叛』之句與此亦不相合,而與杲卿起兵八日之間而諸郡降叛相尋,則甚當矣。況思明背逆之時,在太白流夜郎之後,詩中並無一語言及。而竄身南國,作客宣城,正天寶十五載時事,乃歷歷言之,故予斷以為是年所作而無疑耳。或曰:『張旭生卒,諸書皆無考,何以知是時尚在而與白相遇耶?』琦按:長史有〈乾元二年帖〉,見《山谷集》中,據此詩推之,則其時尚在可知矣。至蕭氏訾此詩非太白之作,以為『用事無倫理,徒爾肆為狂誕之詞,首尾不相照,脈絡不相貫,語意斐率,悲歡失據,必是他人詩竄入集中者。蘇東坡、黃山谷於「懷素草書」、「悲來乎」、「笑矣乎」等作嘗致辨矣,愚於此篇亦有疑焉。』今細閱之,其所謂無倫理、肆狂誕者,必是楚漢翻覆、劉項存亡等字,疑其有高視祿山之意。而不知正是傷時之不能收攬英雄,遂使逆豎得以蒼狂耳,何為以數字之辭而害一章之意耶?至其悲也以時遇之艱,其歡也以得朋之慶,兩意本不相礙,首尾一貫,脈絡分明,浩氣神行,渾然無跡,有識之士自能別之。」年譜繫此詩於至德元載三月(個人按:天寶十五載(756)七月,肅宗自行即位,改元至德)。

  詹鍈《李白詩論叢‧李詩辨偽》:「蘇渙〈贈零陵僧兼送謁徐廣州〉詩云:『張顛沒在二十年,謂言草聖無人傳。零陵沙門繼其後,新書大字大如斗。』又云:『忽然告我遊南溟,言祈亞相求大名。亞相書翰凌獻之,見君絕意必深知。』《新唐書‧藝文志》:『蘇渙詩一卷。』注云:『湖南崔瓘辟從事,瓘遇害,渙走交廣,與哥舒晃反,伏誅。』《舊唐書‧代宗紀》:『(大曆十年十一月)丁未,路嗣恭攻破廣州,擒哥舒晃,斬首以獻。』知蘇渙之詩作於大曆十年以前。按吳廷燮《唐方鎮年表》,大曆中廣州刺史兼嶺南節度使徐姓者,只徐浩一人,而浩又擅書法,則蘇渙詩中之徐廣州,必指徐浩無疑。《舊唐書‧代宗紀》:『(大曆二年四月)癸酉,以工部侍郎徐浩為廣州刺史、嶺南節度觀察使。』渙詩之作,既在大曆二、三年間,逆數二十年,至天寶六、七載,張旭卒。今詩中所敘,皆祿山亂時事。而猶盛稱張旭,則其必為偽作明矣。宋無名氏《寶刻類編》卷三記張旭書〈千字文〉六百九十五字,注云:『乾元二年二月八日。』不知與山谷所跋張長史〈乾元二年帖〉是否一物。山谷〈跋翟公巽所藏石刻〉云:『張長史千字及蘇才翁所補,皆怪逸可喜,自成一家。然號為長史者,實非張公筆墨。余中年來稍悟作草,故知非張公書,後有人到余悟處,乃當信耳。』又云:『張長史行草帖,多出於贗作。人聞張顛,未嘗見其筆墨,遂妄作狂蹶之書,託之長史。其實張公姿性顛逸,其書字字入法度中也。楊次公家見長史真跡兩帖,天下奇書,非世間隔簾聽琵琶之比也。』又〈跋張長史書〉云:『此亦奇書,但不知所作,以為長史則非也。予嘗於楊次公家見長史行草三帖,與王子敬不甚相遠。蓋其姿性顛逸,故謂之張顛;然其書極端正,字字入古法。人聞張顛之名,不知是何種語,故每見猖獗之書,輙歸之長史耳。』(以上均見《山谷題跋》)可見宋代張長史偽書甚多,〈乾元二年帖〉殆亦其中之一,故不可據之以證張旭晚卒也。但此詩《文苑英華》《唐文粹》均曾選錄,則自宋初以來,已視為太白之作矣。」

  郭沫若《李白與杜甫‧杜甫與蘇渙》否認此詩為偽,謂蘇渙詩:「開頭一句『張顛沒在二十年』便是問題,很不像詩句。一般把『沒在』作去世解,在大曆二、三年時張旭已去世二十年,則張旭應死於天寶五、六年。這和別的資料大有牴觸。資料之一,如李白〈猛虎行〉,敘述安祿山佔領了洛陽,李白南奔,三月在溧陽酒樓與張旭相遇。可見天寶十五年(756)時張旭猶未去世。資料之二,宋人無名氏編《寶刻類編》收有張旭所書〈千字文〉殘帖六百九十字,末署『乾元二年二月八日』,比天寶十五年更後四年。因此,『張顛沒在二十年』句,毫無疑問,必有錯誤。原詩是有蠹蝕的,如『琅誦█句三百字』即奪去一字。我疑『張顛沒在二十年』當是『張顛沒世已十年』的蠹蝕殘文,如此不僅文從字順,可以成為詩句,與其他資料也可毫無齟齬。由大曆三年(768)上推至乾元二年(759)恰為十年,則張旭去世蓋即在乾元二年,而蘇渙的詩則作於大曆三年。」

  瞿蛻園、朱金城《李白集校注》:「按此詩自楊、蕭以後均指為偽作,詹氏又據張旭之卒年與王氏相辨,其實詩中只一處涉及張旭,並未確言與張旭本人相酬答,所謂『丈夫相見且爲樂』者,亦非必謂與張旭相見也。詳玩詩意,蓋有人盛稱張旭,聊藉此發端以自抒懷抱耳。古人非先製題後作詩,亦非必一詩專寫一事,不必執一二字為辨。前人疑此詩者大抵以『頗似楚漢時』一語似非唐之臣子所宜言,而不知唐人於此等文字不似後人之計較,以本集崔宗之贈詩中『分明楚漢事』一語證之,已可知其不足怪矣。」

  郁賢皓《李白選集》:「今按瞿、朱之說近理。」

  安旗《李白全集編年注釋》:「反映安祿山亂史實及李白亂初行蹤,歷歷可考,斷非偽作。王琦所說,詳而甚辯,可從。蘇渙詩當有誤奪,似不足據。」

  關於張旭的生平:《太平廣記》卷二百零八載唐人張固《幽閒鼓吹》:「旭釋褐為蘇州常熟尉。」張旭何時及第已無考,但其初仕為常熟尉當無問題。李頎〈贈張旭〉詩云:「張公性嗜酒,豁達無所營。皓首窮草隸,時稱太湖精。……荷葉裹江魚,白甌貯香秔。微祿心不屑,放神於八紘。」常熟位於長江口南,與張旭籍貫吳縣同屬蘇州,即吳郡。江魚、香秔皆其地所產。而「微祿」者,當指常熟尉一職無疑。以「皓首窮草隸」看,張旭任常熟尉時年齡已逾四十。李頎上詩寫作時間不詳,但據李頎活動時代和張旭調京任職時間,可見最晚在開元初。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謂:「訪金吾長史張公旭。」竇蒙〈述書賦〉注謂:「張旭,吳郡人,左率府長史。俗號張顛。」可見張旭在仕常熟尉後,又進京任長史一職。然一謂金吾長史,一謂左率府長史,而顏、竇皆曾與張旭同朝,所述不當有誤。查《大唐六典》卷二十五載:「左右金吾長史一人,從六品上。」卷二十八載:「太子左右率府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依此,張旭當由常熟尉先調任左率府長史,後遷金吾長史。杜甫大曆二年所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序曰:「開元三載,余尚童稚。記於郾城觀公孫氏舞劍器渾脫。……曉是舞者。聖文神武皇帝初,公孫一人而已。……往者吳人張旭,善草書帖,數常於鄴縣見公孫大娘舞西河劍器,自此草書長進,豪蕩感激,即公孫可知矣。」杜甫所憶為開元初事,可證張旭調任京職當亦在此時。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云:「予罷職醴泉,特詣東洛,訪金吾長史張公旭,請師筆法。長史於時在裴儆宅憩止已一年矣。眾有師張公求筆法,或有得者,皆曰神妙,僕頃在長安,師事張公,竟不蒙傳授,使知是道也。」考顏真卿洛陽訪張旭,事在天寶五載。(見上引《李白詩論叢‧李詩辨偽》)倘以開元初張旭進京任職時為四十五歲,至天寶五載已逾七十五歲高齡,其在洛陽「裴儆宅憩止已一年矣」,顯見已告老退朝。以蘇渙大曆二、三年所寫〈贈零陵僧兼送謁徐廣州〉詩中「張顛沒在二十年」句推斷,張旭之歿,當在天寶十載左右,其時屆八旬高齡。故李白乾元二年所寫〈懷素草書歌行〉中云「張顛老死不足數」,其生前老邁之態可想而知。由此可見,張旭生前未遇安史之亂,亦不可能有至德元載和李白在溧陽酒樓相遇事。〈猛虎行〉詩中所述與張旭生平、性格皆不相符,故疑此所寫或為另一張旭。詳見劉崇德〈李白《草書歌行》、《猛虎行》新考〉(《文學遺產》1992年第3期)。


參考:

《李白全集校注彙釋集評》第二冊P.907(檔案第二冊P.410)

全書目錄連結、凡例。計數:第106題第190首



搜韻評注連結

關注點幾乎都在張旭以及這首是否偽詩,就把備考全錄在上面吧。


關於張旭另外還有一條注釋(《李白全集校注彙釋集評》P.915),同錄下參考:

張旭,諸家注說皆以為草聖張旭。按《新唐書‧張旭傳》:「旭,蘇州吳人。……初,仕為常熟尉。」

《宣和書譜》卷十八:「張旭,蘇州人,官至長史。初為尉,時有老人持牒求判,信宿又來,顛怒而責之。老人曰:『愛公墨妙,欲家藏,無他也。』老人因復出其父書,旭視之,天下奇筆也,自是盡其法。旭喜酒,叫呼狂走方落筆。一日酒酣,以髮濡墨作大字,既醒,視之,自以為神,不可復得。嘗言:『初見擔夫爭道,又聞鼓吹,而知筆意。及觀公孫大娘舞劍,然後得其神。』其名本以顛草,而至於小楷行書,又復不減草字之妙。其草字雖奇怪百出,而其源流,無一點不該規矩者,或謂『張顛不顛』者是也。後之論書,凡歐、虞、褚、薛皆有異論,至旭無非短者。」

《李白詩論叢‧李詩辨偽》:「按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曰:『予罷職醴泉,特詣東洛,訪金吾長史張公旭,請師筆法。長史於時在裴儆宅憩止,己一年矣。』尋留元剛《顏魯公年譜》,事在天寶五載。」

上述生平與此詩所述頗不相合。一、張旭既是吳人,且早年在吳官居常熟尉,諸史對之並無居楚、仕楚記載,本詩卻言「楚人每道張旭奇」頗顯突兀。二、張旭善草書,性顛狂,開元初既以草聖張顛名世,而本詩卻言「六博」、「一擲」、「四海雄俠兩追隨」,此豪俠之風與張旭性格不符。三、張旭既已在天寶五載退朝閑居洛陽,倘天寶末尚在人間,亦必風燭殘年。詩中描寫的種種豪俠之舉及勉勵張旭「攀龍附鳳當有時」,與其年齡不合。疑此為別一張旭,其生平為人頗近扶風豪士之流者。參見備考所附張旭生平。


雖然我是覺得稱張旭老邁所以不應再把他寫得如此豪俠之風這點不太能服人……這是詩啊,這是太白啊,這在酒宴啊,寫豪俠不行嗎為何一定要風燭殘年的 (。´・ェ・`。) 要說性格不合感覺也牽強。

再者詩也可能寫的只是傳聞,沒與張旭見面。


然後集評有個劉定之把這扯上永王璘,還說啥安史亂唐比成楚漢相爭是不知君臣大倫的,就腐儒觀點曲解詩,不錄。



檔案頁碼記錄:

《宋刊李太白文集》(北圖本) P.82



《景宋咸淳本李翰林集》01古風上下、樂府上 P.91



《李太白文集》三十六卷 [清] 王琦輯注、乾隆二十四年聚錦堂藏板03 P.89

评论
热度(17)

© 將船買酒白雲邊 | Powered by LOFTER